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·為何這位法官這麼明理和了解現實,知道犯法的人是如何狡猾否
認犯罪行為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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·為何這位法官這麼明理和了解現實,知道犯法的人是如何狡猾否
認犯罪行為?

判決文:但所謂合理查證,不一定必須向本人查證,且洗錢犯罪具有隱匿性、複雜性,一旦直接向涉嫌人確認,可能造成案情曝光而難以追查,基於上述理由,最高法院維持歷審見解,今判南男敗訴確定。

馬英九案的三審法官竟要求向所有參加餐會的查証?如果餐會是一百人呢?最高法院以不符成本要求新聞界進行不合理查証,根本是掩護犯罪的人,以及違反大法官新聞自由釋憲,也就是違憲。在司法院實施國民民法官制度之前,請司法院自清,尤其是那些負責要統一解釋判決的法院,竟可以違反一二審的事實審,這種法官還可以當大法庭的法官嗎?
https://tw.appledaily.com/local/20210715/KKZXUOQMD5F33OSKYTE3DN7J4Q/?fbclid=IwAR16m7azJ_o4IK_GUo4s6nMNTU396eLYJT7cRuF4albBFsnAsRi8xMWU52s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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